各位指导导师及研究生同学:
2016年11月(下半年)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、按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课程,取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程学分,成绩合格。
2、毕业课题已开题。
二、申请答辩工作流程
1、请于11月10日前携带本人证件(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)、学费发票复印件,到js6666zs金沙研究生教学办(工学部明珠园4号楼4311房间),审核课程成绩及答辩资格合格后,领取答辩材料。联系电话:027—68776173。
2、学位论文送审前由学院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,请把导师审阅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王老师。论文须用“土建学院-学号-学生姓名”的格式命名(请务必按此方式命名,否则无法检测),进行实名制检测。硕士研究生论文重复率不超过30%,每篇论文只能检测一次,检测不合格须延期答辩。
3、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学生,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提交学位申请。
三、论文资格审查及检测
研究生本人的答辩工作必须于2016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,答辩的整套材料须于2016年12月5日前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。逾期不交者,则不能于今年12月份准时授予学位。
四、答辩相关事宜
随着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式启用,12月份授予学位工程硕士须于11月30日前在网上提交学位申请,相关导师从网上进行资格审核。具体操作方法如下:
1、研究生
⑴进入研究生院主页“教育信息管理系统(非全日制)”(或者网址:202.114.74.22 ),首次进入用户名为本人学号,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。
⑵工程硕士须在提交学位申请时上传毕业登记照片,请按系统中提示的标准及要求上传。
⑶及时提交学位申请,答辩工作结束后须及时将答辩信息输入进管理系统。
2、指导导师
指导导师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中“教育信息管理系统(非全日制)”(或者网址:202.114.74.22),以教师身份登陆,并输入相关信息。
⑴对工程硕士提交的学位申请进行审核,如果同意就提交
⑵研究生答辩完成后,请导师及时提交论文评阅信息和答辩信息,如未提交则研究生无法提交学位委员会审核学位信息。
⑶请相关导师将拟于今年12月授学位的工程硕士人员名单于11月10日前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王老师。
论文答辩要求参见《js6666zs金沙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管理的通知》http:/tzgg/2016-03-18/4558.html。
为方便管理,我院为在职工程硕士建毕业QQ群,群号423863532,请需要加入的同学实名申请进入。
js6666zs金沙
2016.10.13